为使2012届外省籍离职员工在毕业时能够按时离校,保卫科计划在6月10日前完成户口迁移工作。现将应届离职员工户口办理的相关事宜通告如下:
1、离职员工户口迁移工作由保卫科统一办理。
2、有如下情况的,请本人到保卫科办理户口缓迁手续。
⑴考上硕士生还未收到《录用通告书》的。
⑵参加专升本测试和应征入伍的。
⑶有就业意向且正在签订就业协议的。
3、凡未明确去向的离职员工,按照离职员工生源地迁回原籍。
4、请各部院务必于6月1日前把相关事宜通告到离职员工。
保卫科
2012年5月18日